<span id="ul617"></span>
  • <optgroup id="ul617"></optgroup>
        1. 您的位置: 首頁 >公開>政府機構設置介紹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

          • 機構職責
          • 機構信息
          • 領導信息
          • 聯系方式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商丘市委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8〕75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 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加強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第四條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于醫療保障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范性文件、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擬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擬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商丘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商丘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商丘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 與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丘市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臺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應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五條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調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群等工作。

          (二)法規和規劃財務科。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并指導落實;負責醫療保障事業發展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

          (三)職工待遇保障科(離休干部醫療保障科)。擬訂職工醫療保障、生育保險和離休干部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職工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城鎮職工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制定城鎮職工重特大疾病、門診重癥慢性病管理辦法和支付標準并組織實施。

          (四)居民待遇保障科。擬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鄉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制定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門診重癥慢性病管理辦法和支付標準并組織實施。

          (五)醫藥服務管理科(異地就醫管理科)。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六)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推進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七)基金監管科。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第六條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經濟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紀委書記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第七條 商丘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八條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王偉岸: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負責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

          陳源: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工待遇保障科、居民待遇保障科、醫藥服務管理科、基金監管科、法規和規劃財務科、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負責放管服工作。聯系商丘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

          梁益民: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文明單位創建、審計、平安建設工作。聯系商丘市離休干部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單位地址:河南省商丘市長江路與睢陽大道交叉口南50米路西     聯系電話:0370-2653038

          單位各內設機構名稱及聯系電話:

          辦公室  2653036

          法規和規劃財務科  3589039

          職工待遇保障科  2653851

          居民待遇保障科  2653810

          醫藥服務管理科  3589138

          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科  3675620

          基金監管科  2653873

          機關黨委    2886372

          市行政服務大廳窗口:商丘市梁園區南京路東段1號市行政服務大廳二樓醫療保障窗口    電話0370-2227052

           


          av无码久久久精品免费

          <span id="ul617"></span>
        2. <optgroup id="ul617"></opt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