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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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責
第一條 根據《中共睢縣縣委辦公室、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睢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睢辦﹝2019﹞4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睢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睢縣金融工作局牌子。
第三條 縣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縣和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及其政策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
(五)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制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六)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采編、整理和上報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府網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政務公開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各鄉(鎮)政府值班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負責縣政府涉法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合法性審查,負責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辦縣政府行政復議應訴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處理涉及縣政府復議應訴的相關工作。
(十)負責縣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擬定有關金融工作的相關規范性文件;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全縣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牽頭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配合做好全縣金融人才工作。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牽頭負責地方金融體系建設;協調全縣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
(十二)促進全縣資本市場的改革、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協調期貨市場發展;統籌推動全縣企業上市。負責全縣相關交易場所的日常監管、統計監測、違規處理、風險處置等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防范、化解和處置全縣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h政府辦公室(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規定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擬訂規章制度并貫徹落實;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的規劃編制、建設維修、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產權糾紛調處,按規定承擔房地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工作;對房地產處置提出初審意見,報縣財政局審批。
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值班室)。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縣政府其它會議及機關綜合性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機關的環境衛生、安全保衛以及其他各種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來信和電子信件的登記、運轉、督辦和回復工作。
(二)秘書股。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運轉、審核、印制,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各類會議紀要編號及印制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各種會議記錄整理工作。
(三)法規股。負責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指導、監督全縣的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縣政府委托,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
(四)機要股。負責上級來文的登記、傳遞和管理;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印章、公文、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五)縣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全縣無線電管理;承擔縣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財務股。承擔機關后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七)人事股(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黨建工作,督促各支部按要求開展組織活動;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
(八)一股。負責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承擔縣政府綜合性文字材料和縣長各種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負責縣長交辦事項的催辦工作;負責縣長出席的縣政府各種會議記錄整理工作。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九)二股。負責常務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常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常務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催辦。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十)三股。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催辦。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十一)四股。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催辦。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十二)五股。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催辦。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十三)六股。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催辦。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十四)機關事務股。擬定全縣機關事務工作的規劃、政策、制度和標準,指導全縣機關事務工作;擬定縣直機關后勤體制改革的規劃、政策、制度和辦法并監督實施,指導縣直機關后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擬訂縣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縣級領導周轉住房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的規劃編制、使用調配;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公共機構能源節約工作。
(十五)金融管理股。協調對接縣金融服務中心,加強全縣銀行、保險機構的監管;協調推進全縣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設立和改制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協調服務期貨市場發展;統籌推動全縣企業改制上市,銜接企業上市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聯系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負責全縣相關交易場所的日常監管、統計監測、違規處理、風險處置等工作。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各項扶持政策;負責全縣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研究、擬訂金融穩定相關辦法并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打擊非法證券、非法保險等活動,協調反洗錢、反假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防范、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工作,維護全縣金融安全與穩定;參與地方法人高風險金融機構的托管、重組、清算、關閉和善后處置等工作。
龔學超:縣長;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負責審計方面工作。分管縣審計局。
武靜華: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經濟運行、深化改革、重點項目、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重點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發改委、人社局、財政局、統計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商務中心區管委會、發投公司、重點項目辦、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人大、政協、人武部、稅務局、保密局、檔案局、老干部局、編辦、改革辦。
宋東謨: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睢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自然資源、國土綠化、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發展、新型城鎮化、棚戶區改造等重點工作。分管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城鄉規劃編研中心、林業發展服務中心、房產發展服務中心、旅游發展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指導中心、征補中心、人防辦。
馬昌軍:睢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睢縣公安局局長;負責政法、信訪穩定、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消防安全等重點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民宗委。聯系法院、檢察院、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
王靜洲:睢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三農”發展、畜牧發展、生態水源、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等重點工作。分管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水利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農科所、畜牧發展服務中心、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糧食收購儲備中心。聯系氣象局。
郇成功: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縣長、常務副縣長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主持縣政府辦公室全面工作。
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地址和聯系方式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縣鳳城大道1號
聯系電話:0370-811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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