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411400005837168X-szfbgs1-00000425 發布機構: 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生效日期: 2022-09-08 廢止日期: 文 號: 商政土〔2022〕106號 所屬主題: 商政土 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沿黃高速民權至蘭考段項目(民權縣段) 建設用地已批復的通知 來源: 發布時間:2022-09-14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民權縣人民政府: 你縣組織申報的沿黃高速民權至蘭考段項目(民權縣段)建設用地已經國務院批準、自然資源部批復(自然資函〔2022〕955號)、省自然資源廳函復(豫自然資函〔2022〕609號)。請按照批復要求,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時支付征地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社會保障資金和措施不落實的,不得供應土地;未辦理使用林地審核手續的,不得使用土地。 附件:《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沿黃高速民權至蘭考段項目(民權縣段)建設用地的函》(豫自然資函〔2022〕609號).pdf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ù思_發布)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體: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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